日前,泉州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公布了泉州市2018年春季市直高中課本費、作業本費標準。幼兒園、小學、初中開學在即,市教育局同時公布中小學、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及標準,讓家長明明白白交費。
市教育局等部門重申,課本(含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為必選部分,每學科只能選訂一種版本,由學校統一征訂。學校應根據課程計劃選用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科書,嚴禁選用教學用書目錄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同時,嚴格執行中小學進校教輔材料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課本、作業本費屬于代辦費管理范圍,必須嚴格遵循“按實發生、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及時結算、多退少補”的原則,收入納入學校財務統一進行分項核算,學校應在學期末及時結算,并向學生及家長公布,主動接受物價、財政、教育、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記者陳麗萍 通訊員林遠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