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來了位年紀最大原告 四個當事人合計30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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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德化法院家事庭的陳法官,與代理人黃律師一起來到老人院,把一份撤訴裁定書送到94歲的阿珠(化名)阿婆手中。
阿婆或許不知道,她以94歲的高齡,成了到德化法院打官司的年紀最大的當事人。
法院來了 年紀最大的當事人
今年1月份,德化法院家事庭剛成立不久,就收到一件法定繼承糾紛,在審查當事人身份信息的時候,承辦案件的陳法官嚇了一跳:原告阿珠出生于1921年!這是德化法院有史以來年紀最大的當事人。
而阿婆告的不是別人,正是她的一兒兩女,年紀最大的兒子阿水(化名)已經76歲,最小的女兒也已經64歲了,另外一個女兒則是66歲。四個當事人,合計300歲。
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讓他們對簿公堂?
阿婆遞交的起訴狀非常簡單,除了當事人身份信息、訴爭的房產信息,僅用一句話概況了事情原委:“現在政府因建設需要,需拆除以上房產,原告和被告因析產問題引起糾紛。”
雖然只有寥寥一句話,但陳法官還是敏銳捕捉阿婆的心理:原、被告的身份關系是至親,且訴狀寫得這么簡單,或許她有難言之隱。
陳法官很快找到阿婆的委托代理人黃律師了解情況,果然了解到了訴狀以外的母子情緣、家長里短。
母子鬧翻
因為80萬元補償款
原來,阿珠并非阿水的生母。
60多年前,阿珠改嫁給阿水的父親阿河(化名),按農村習俗簡簡單單操辦了婚禮。受傳統(tǒng)的三從四德的影響,樸實的農村婦女阿珠全身心地照顧丈夫、撫育丈夫與前妻生育的兒子阿水,并陸續(xù)為阿河生下兩個女兒。阿河在世的期間,家庭有了主心骨、凝聚力,一家人雖然經濟條件困苦,但是過得和和樂樂的,阿珠與繼子的關系也還算融洽。
1979年,阿河去世,已經成家立業(yè)的阿水對“后母”越來越疏于關心、照顧。特別是最近幾年,隨著年齡的增長,精力和體力有限,已經“三世同堂”的阿水更無心照顧繼母,就把她送到養(yǎng)老院生活,原本就疏遠的母子關系,變得可有可無了。
于是,在政府拆遷阿水家祖屋的時候,阿水作為家里輩分最高的男性繼承人,領取了全部的拆遷補償款80萬。而阿珠在養(yǎng)老院也需要生活開銷,眼見繼子對自己不聞不問,經濟愈發(fā)困難,無奈,只能委托律師來法院起訴要求分配拆遷補償款,為自己爭取一點經濟保障。
案結事了
母子眼淚汪汪
對阿珠與阿水的關系有了大致的判斷后,法官也不急著通知阿水來法院應訴,而是請了社區(qū)工作者陳麗蓉作為陪審員,多次找阿水泡茶、聊天:“雖然不是親生的,但阿珠照顧你、陪你的時間比你父親陪你的時間還長很多啊!……錢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走的,她已經快100歲了,跟你爭補償款也沒意義啊,不就想生活有個保障嗎?……你自己也是70好幾的老人了,也想讓兒孫們多多孝敬你吧?……”
站在同是老人的立場上,阿水很快意識到自己的“不孝”,主動聯系了阿珠的代理律師,同意分一半補償款40萬給繼母,然后親自把協(xié)議書送到她手里。
“以后你們多來看看我就好了。”阿珠的聽力、視力都已經嚴重下降,對協(xié)議書的內容看不清楚也毫不在意,反而跟個孩子一樣,拉著繼子的手,委屈地哭訴道,布滿皺紋的臉上露出濃濃的孤單和對親人的依戀。同樣滿頭白發(fā)的阿水見狀也忍不住黯然淚下,緊緊握住繼母的手,不斷點頭答應。
在律師的幫助下,阿珠向法院申請撤訴。
至此,該案案結事了。(記者 黃墩良 通訊員 陳慶謀 陳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