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無理由退貨、消費者信息使用方式選擇、第三方網購平臺管理……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新增和改進不少與電商直接相關的條款,給電商帶來新的挑戰和商機。
修改后的《消法》第二十五條備受市場關注。但需要注意的是,該條例規定,由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數字化商品、報紙期刊等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無理由退貨”在安溪縣90后電商王小洋看來,這并非是“壞消息”,甚至可能是擴大市場份額的一個“利好”因素,他樂觀地認為,“退貨”可以讓喜好“網購”的消費者減少后顧之憂進行消費,加速線下實體商業向線上電商的遷移,給安溪縣藤鐵、服裝、茶葉等電子商務行業的商家帶來良好商機。
安溪縣工藝品電商林江海坦言,修改后的《消法》,對安溪縣電子商務行業的健康發展是一件好事。這一看法得到茶葉電商王文龍的認同,他介紹說,早在新《消法》頒布此條例前,安溪縣一些茶葉電商已經有“7天無理由退貨”甚至“30天無理由退貨”的服務項目,頗受愛茶人信賴與支持。
如何更好地應對“無理由退貨”?王文龍介紹說,在商品大包裝的外面增加兩個小包裝,同時附上一段友情提示:“親,如果你還沒拆封,請先試用安溪鐵觀音小包裝,試完覺得可以,再拆開大包裝。”
“我們將認真學習新《消法》等知識,規范經營網店,讓消費者滿意網購,開心消費。”王小洋說,將通過網絡平臺,讓安溪電子商務行業走得更遠更健康。(高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