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26日訊 近日,莆田市人社局轉發《關于轉發困難企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困難企業實行緩繳養老保險金,最長緩繳期間不得超過1年,但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則須每月正常繳納。
《通知》規定,對逾期仍未及時交納養老金的困難企業,將給予補繳滯納金的處罰。值得一提的是,從2016年3月起至2017年2月28日,莆田市執行“階段性下調職工醫療保險繳費費率”,可為全市企業減輕1.86億元的負擔。
破產、停產企業可緩繳養老金
根據《通知》規定,對企業因瀕臨破產,在法定整頓期間;企業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停產整頓三個月以上,并且發不足或發不出工資;因自然災害造成嚴重損失,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經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停產期間;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辦理停業、歇業手續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向當地的人社部門申請緩繳養老金,并提供企業參保繳費相關資料。經批準后,最長不得超過1年緩繳養老金,但企業員工的每月養老金則由企業從工資中正常扣除。
《通知》指出,對緩繳期間已滿,但仍未繳納養老金的困難企業,從期限滿后第二個月1日起計算滯納金。
降低社保繳納率參保人福利不變
記者了解到,為降低人力成本,支持企業發展,莆田人社部門還下發《關于階段性下調職工醫療保險繳費率的通知》,從今年3月起實施,下調時段為1年。
市人社局相關人士介紹,下調社保繳費率,主要是調整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商保險的繳費率。其中,莆田全市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從7.3%下調為6%,降幅為1.3%,是目前全省統籌地區費率降幅最大的,每年可為企業減輕負擔1.86億元。該人士說,調整后的費率為:基本醫療保險費率為5.7%,大額醫療費用補充醫療保險費率為0.3%;個人繳費費率2%不變。
社保繳納率降低后,居民的福利待遇會不會降低?對此,莆田市人社局相關人士說,因參保人員的計發待遇和醫保報銷待遇未改變,所以居民的福利待遇不變。此外,相關部門正在統籌規劃,計劃將女性孕期所繳納的費用也納入到生育保險的報銷范圍,包括孕后一些并發癥的報銷比例還有可能提高,從而保障居民參保的積極性。(海都記者陳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