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日前,泉州市出臺《泉州市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從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財稅、企業減負、用工、金融、物流、擴大消費和投資、網上服務、民生保障九個方面,推出33條措施,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發展。
全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精準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高效抓好流調排查,持續提升核酸快速檢測能力,加強集中隔離房源建設,強化精準管控隔離,提高重點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率,定期免費開展重點行業核酸檢測,有效恢復和保持經濟發展正常秩序。
同時,給予藥品耗材配送企業周轉資金支持。保障物資供應暢通,對疫情期間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交通運輸、物流企業,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按協議及時撥付資金,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加大財稅政策扶持
減輕企業稅費負擔。落實“六稅兩費”減征政策,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工業中小企業,可申請免征其2022年度3個月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落實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和征收屬期2022年12月31日前不同安置比例用人單位分檔征收優惠政策。企業通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用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按規定比例予以扣除。
同時,不斷優化涉稅服務,對按期繳納稅款有特殊困難的,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延期繳納,延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其間不加收滯納金等。降低企業租金成本,對承租市屬、縣(市、區)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權屬房屋、政府儲備土地及儲備資產、本市國有林場經營性房產(住宅用途除外)的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租金減免等。優化小微企業電價保障。
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準予企業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對全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的企業,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可按有關規定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的,可申請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辦理,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期限到2023年4月30日。對各地符合條件因疫情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等。
同時,緩繳住房公積金,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可依法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過12個月。分行業開展減負擔專項行動。支持建筑業企業緩解資金壓力。加大科技創新創業載體扶持力度。實施直飲水服務優惠。
幫助企業穩定用工
鼓勵企業不減員少裁員。對2022年不減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上年度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至90%。
支持企業引工用工。對泉州市企業員工從市域外介紹新引進初次在泉州市企業穩定就業滿1個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等社會保險1個月以上的熟練工(接收企業認定)和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按照每引進1名獎勵500元的標準給予引工獎勵。
強化金融信貸支持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貸投放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平均融資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基礎上,進一步給予優惠擔保費率等。
提升企業保險保障水平。提升外貿企業出口信保服務。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對疫情中高風險區域所在縣(市、區),新增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新增小微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支持中小微困難企業融資紓困,支持中小微企業特別是疫情中高風險區域所在縣(市、區)內受疫情影響出現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申請省小微企業紓困增產增效專項貸款支持。鼓勵企業發債融資。暢通股權融資渠道。
保障物流通道暢通
打通企業物資運輸通道。以塊為主,以無疫鄉鎮(街道)、村(社區)優先,打造一批“無疫工廠”“無疫物流園區”“無疫工業園區”“無疫運輸企業”“無疫快遞團隊”,逐步打通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和恢復企業生產等。
同時,提升企業通關效率,推行通關、加貿、原產地證業務“不見面辦理”等。
擴大消費需求和有效投資
支持商貿企業運營保供。對疫情期間營業額同比增長10%(含)以上的限上餐飲企業,由市級財政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疫情期間經市商務局認定為保供企業、且線上實際銷售額達到100萬元(含)以上的泉州市電商自營平臺,按照不同銷售額分檔,由市級財政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經市縣兩級商務部門認定為保供商貿企業的,在疫情期間的防疫物資、消殺服務等支出,由同級財政按照企業實際運營規模給予分檔補貼。
支持旅游企業恢復經營。2022年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暫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支持加快重點項目建設,采取“一工地一方案”,實行重大項目建設閉環管理,鼓勵具備條件的省、市在建重點項目采取封閉施工;對全年省、市重點項目按計劃或超額完成投資額的項目,在項目攻堅2022年終考評時予以加分等。
提升網上服務水平
優化網上辦事服務。設立企業復工復產專區(窗),探索市場監管領域許可備案事項簡單變更“免申即辦”等。市、縣市場監管部門核發的各類許可證件在疫情期間期限屆滿的,有效期可順延至2022年5月31日。設置不動產登記“企業復工復產專窗”。對道路運輸車輛年審、道路運輸證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到期需要換證的,時間再延長3個月。
加強企業信用服務,對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申請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需求的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工業領域小微企業,金融機構給予優惠利率支持等。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
落實基本民生保障
加強穩供保價工作。落實糧油、蔬菜等基本物資點對點保障供應,支持開展社區團購。依托市屬國有企業,在29個管控“城中村”開設“流動超市”集中供應,對封控區、管控區居民實施平價銷售,銷售價格按低于同類商品市場平均價10%—15%供應。
保障社區安全有序。繼續做好疫情期間“八個辦”醫保經辦服務,延長門診特殊病種有效期、職工醫保中斷補繳期,保障慢特病患者診療用藥需求等。及時解決市民訴求。(記者 蔡紫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