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中心大翻轉
2002年左右,郭文貴開始進軍北京房地產市場。在此之前,郭文貴已有踏足首都的鋪墊。1998年,他就與擁有廣泛人脈的知名演員、山東同鄉朱時茂合資成立北京文茂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后更名為北京摩根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摩根投資)。2002年1月8日,郭文貴在北京的另一家重要公司——北京政泉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政泉置業)成立。
在鄭州官司纏身的郭文貴,在京城再次展現了“拿地才能”。他控制的摩根投資和政泉置業,拿到了朝陽區大屯鄉的兩個地塊,分別開始建設摩根中心和金泉廣場兩個商業地產項目。
其中,摩根中心為朝陽區大屯鄉的一塊狹長地塊,馬路對面就是奧林匹克公園,距國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僅180米,距2008奧運會主會場國家體育場(“鳥巢”)也僅有500米,處于黃金地段。在郭文貴入手之前,該地塊曾經過了多次轉讓,甚至出現過“一地兩賣”的糾紛,是北京開發商爭奪的重點。
據2006年《商務周刊》雜志的報道,2002年,摩根投資通過協議出讓的方式接盤該地塊,并與北京市國土局分別在2002年9月10日和12月13日簽署了摩根中心一、二期土地出讓合同。根據合同,摩根投資獲得該地塊共需出資約3.6億元,核算下來,每建筑平方米的土地成本不足860元。摩根投資當時交付了15%的土地出讓金,計5400萬元,剩余85%的出讓金須在180天內繳納。
按照最初的規劃,摩根中心項目總建筑面積426730平方米,其規劃的北京摩根中心A樓為高檔辦公樓,建筑面積約14萬平方米,地上39層,是北京亞奧區域的最高建筑;B樓為19層超五星級酒店,建筑面積約5萬平方米,內設200余套豪華客房及總統套房;C樓為三幢高19層的公寓,定位為176套頂級公寓,建筑面積約23萬平方米。
建設過程很不順利。2003年奧林匹克公園總體規劃方案確定之后,摩根中心的白色長條造型和3倍于“水立方”的體量被認為“十分刺眼”。北京市規委提出修改設計規劃,摩根投資多次修改方案后才得以通過。
但設計更改后,原建筑面積在42.67萬平方米的基礎上縮減了1萬平方米。摩根投資據此向國土局要求降低大約1200萬元土地出讓金,卻未獲答復。此事隨后被擱置。
資金并不豐厚的摩根投資,與建筑承包商北京建工集團也爭執不斷,致使工程開工不久,即于2003年11月一度停工。這個“北京第一爛尾樓”,更引來多方覬覦。
2004年, 國土資源部下發有關“停止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的規定,要求各地在2004年8月31日前將歷史遺留的協議出讓問題處理完畢,從當年8月31日起,將收回開發企業手中閑置兩年以上的土地,史稱“831大限”。文件頒布后,摩根投資先后派人、發函與北京市國土局協商,愿意按照原來合同交納全部土地出讓金。這一要求遭到拒絕,理由是摩根投資與施工單位在工程款上有仲裁糾紛。
一年后的2005年10月,北京市國土局以未在約定的期限付清全部地價款為由,宣布收回摩根中心等七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此時,摩根中心項目的公寓和酒店主體結構建筑已經基本完工。
2006年1月5日,摩根投資向朝陽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關于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通知》。此案被輿論稱為“北京第一土地回收官司”。摩根投資最終敗訴。2006年1月13日,北京市國土局聯手其他部門,亦取消摩根中心的立項、規劃、建設和施工等許可證,摩根投資失去了對摩根中心的開發權。
據稱,期間摩根投資為挽回局面曾多方努力,郭文貴也找到當時主管城市規劃、土地審批的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希望政府改變決定。劉志華態度強硬,拒絕了這一要求。
2006年5月22日,摩根中心以“朝陽區大屯北頂村項目”的名義重新進入土地市場招標。北京市土地儲備中心的信息顯示,招標底價為9.91億元,包括地價和地上建筑價值。最終,北京首創集團與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以17.6億元將其收入囊中,并更名為“輝煌中心”。
但僅半個月后,風云突變。2006年6月9日,劉志華被中央紀委“雙規”。6月16日,接手摩根中心的首創董事長劉曉光,在首都機場被中央紀委工作人員以“協助調查”的名義帶走;不久,北京奧運工程副總指揮金焱也被“雙規”。
人們很快得知,劉志華落馬是摩根投資被逼到墻角后導演的一幕復仇劇。郭文貴舉報劉志華“權色交易”,收受外商巨額賄賂,插手重點項目,非法為公司做貸款擔保及批地黑幕等諸多問題。“扳倒”這位主抓“一號工程”奧運會建設的副市長的,是一盤長達60分鐘的錄像帶。
盡管屬于“自衛反擊”,北京政商圈仍然第一次見識了郭文貴一劍封喉的狠辣。多位知情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劉志華被偷拍,即為郭文貴動用特殊手段所為。這盤錄像帶經由相關部門特殊渠道,直接遞進中南海,高層領導震怒,當天晚上即召開會議,責成中央紀委火速查辦劉志華。調查結果也表明,5月22日的重新招標,實際在劉志華的操縱下,變成劉的一名情婦借首創集團旗號對摩根中心項目的豪奪。
事態再度逆轉。2006年9月5日,北京市政府做出了將摩根中心地塊再次收回的決定,首創置業和陽光股份組成的投標聯盟放棄摩根中心地塊。隨后,郭文貴以3.6億元原價重新拿回摩根中心的所有權,僅補繳了85%的土地出讓金。
收復失地
2006年摩根中心的失而復得,顯然是一個轉折點。此后的郭文貴在商場上氣勢凌厲,繼續令人吃驚地收復失地。
其中之一就是金泉廣場。金泉廣場是郭文貴與摩根中心同步操作的另一個北京項目。郭文貴早在2002年1月8日就獲得了該地塊,項目規劃建筑面積為85.6萬平方米,被稱為亞奧商圈最大的商業項目。但郭文貴在金泉廣場項目上決策錯誤,首先開發了6萬多平方米的商業街。由于周邊商業氛圍尚未形成,商鋪銷售情況并不樂觀,也導致計劃中的二期住宅和三期寫字樓、公寓無力開發。2004年底,整個工程處于停滯。
2005年秋,已經因摩根項目不堪重負的郭文貴,決定在金泉廣場項目上引進央企保利集團的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產開發公司(下稱北京保利)。當年10月,就在北京國土局宣布收回摩根項目的陰影下,摩根投資與北京保利簽訂協議,由后者入主金泉廣場。
按協議,北京保利為郭文貴提供8億元資金,其中5億元用于金泉廣場的后續開發,3億元提供給摩根投資。作為交換,郭文貴將自己控制的政泉置業兩家股東所持合計80%政泉置業股權轉讓給北京保利,并承諾北京保利可從金泉項目銷售中獲得不低于27%的回報。
北京保利入主金泉廣場之后的2006年4月,項目開始預售,價格大漲,且銷售相當順利。然而,郭文貴后悔了。在當年摩根中心凱旋之后,他也向北京保利提出回購金泉廣場項目。這當然遭到了拒絕。2007年5月10日,郭文貴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北京保利,要求回購其持有的政泉置業80%股權,訴訟標的金額為4000萬元。
此后的內情無從知曉,但郭文貴與北京保利的糾紛以和解結束。2008年5月,北京保利退出金泉廣場項目,在政泉置業的股權也如約退回原股東北京金浩和北京浩云,北京保利對政泉置業的8億元投資款及相應收益合計人民幣13.71億元,由郭文貴的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盤古投資)承擔,盤古投資以其擁有的盤古大觀(即原摩根中心)A座寫字樓整棟房產預售給北京保利進行抵付。
此時的郭文貴已經不僅能在北京妙手翻盤,在河南,他也獲得機會輕松處置當年欠下的巨債隱患。
2005年6月,中國工商銀行向各大資產管理公司剝離7000億元的不良資產余額。其中裕達置業的28筆貸款共計6.01億元的債務本息(含5.88億元的貸款本金),被工行河南省分行營業部作為“可疑類資產”剝離至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
2007年11月12日,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發布公告,擬通過河南省產權交易中心對其持有的裕達置業債權本息合計7.17億元,以2.73億元的價格進行公開轉讓,但無人問津。
郭文貴最終還是保住了自己的資產。若干年后,他曾經的合作伙伴和敵人曲龍,在一份致有關部門的獄中揭發材料中,曾提及郭文貴如何逃廢這筆債務:“后經過領導批示,轉為不良資產,郭文貴以1億元的價格,從資產公司回購債權。”財新記者采訪的多名認識郭文貴的人士均曾聽他談及此事,但未能聯系上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核實。
對郭文貴來說,2006年確實是一個轉運年。在那之前,和中國大地上遍布的官商勾結故事一樣,郭文貴在鄭州與當時的市委書記王有杰關系密切,但還沒有讓他達到無往不勝的程度;作為一個外鄉人,郭文貴在北京拿到了兩個地處黃金地段的開發項目,卻難逃“懷璧其罪”的劫數。但之后的郭文貴已非當年吳下阿蒙,他不僅在摩根中心事件中顯示了特殊實力和狠辣風格,也逐步認識了一些新的“貴人”,有了更多不一樣的關系,其中就包括2006年升任國家安全部副部長的馬建。
事后看,一個潘多拉盒子正是從2006年打開。郭文貴裹挾了越來越多的權力,借助國家機器的力量介入財富爭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