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1月16日消息,16日上午,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就近期兩岸熱點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有記者提問,據臺灣媒體報道,臺所謂“法務調查局”前不久獲得大陸方面的同意到港設立“法務秘書”,據稱這是該局首次有人在海外據點工作,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謝謝。
馬曉光表示,有關報道不符合事實。按照港臺雙方的有關共識,香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并未設立“法務秘書”一職,更沒有所謂“獲得大陸方面同意”這回事。臺灣有關機構應該切實遵守香港基本法及有關法律,在規定的職責范圍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