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資料圖)
N中新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高等法院”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合議庭在5日裁定,陳水扁之妻吳淑珍因犯各罪所處之主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9年2個月,并科罰金1.58億元(新臺幣,下同),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6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P>
吳淑珍受賄洗錢
新聞稿中指出,吳淑珍6案分別是2003年8月共同與公務員對于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有期徒刑11年,并科罰金1.5億元;2004年4月共同與公務員對于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有期徒刑8年,并科罰金500萬元;洗錢防制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已減為有期徒刑7個月)。
另外,還有教唆偽證有期徒刑1年6個月(已減為有期徒刑9個月);共同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對于主管事物圖利罪(南港展覽館)有期徒刑9年,并科罰金2000萬元;洗錢防制法(龍潭購地洗錢)有期徒刑2年,并科罰金300萬元。
扁監舍擴大3.6倍
臺“高院”2日還裁定,陳水扁3案并罰應執行刑期18年6個月,并科罰金1.56億元,罰金得易服勞役。
陳水扁目前仍在臺北榮總戒護就醫。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表示,北監并未詢問陳水扁何時可出院,一切等候醫院通知,不會主動要求讓扁回北監;北監證實,若扁可返北監,將移到療養中心改建的獨立療養房,約5坪(約16.5平方米)大小,比原本和一舍房大3.6倍,有床鋪、書桌,讓扁養病。改建工程已經完工。
蘇清俊表示,扁的療養房仍采兩人一室,舍房隔間并沒有特別材質。他說,“又不是有暴力或是自虐”,沒必要特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