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煙草行業實行專賣管理制度,未經煙草專賣行政部門許可,即使出售真品卷煙,仍要受到法律懲處。近日,三明清流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經營罪案件,父子二人無證經營倒賣卷煙,最終難逃法網。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林某、林某基在未取得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多次從三明市的清流、寧化、明溪等地商鋪非法收購卷煙,后通過寄順風車或自行駕車運輸的方式將卷煙運至石獅市、晉江市等地進行倒賣,非法獲利12000元。其間,林某、林某基互為購貨人和接貨人,并均有負責接收售煙款,二人合計非法銷售卷煙并接收有關款項人民幣870678元,其他先行登記保存在清流縣煙草局尚未銷售的卷煙價值15645元,以上合計886323元。
2023年1月17日,林某被清流縣公安局民警抓獲;2023年1月31日,林某基主動到清流縣公安局投案。到案后,二被告人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同時退出違法所得12000元。
經清流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林某基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部門許可,在未取得卷煙零售許可的情況下,共同實施非法經營卷煙生意,擾亂市場秩序,數額達人民幣886323元,情節特別嚴重,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林某基共同實施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行為,是共同犯罪,綜合被告人林某、林某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認罪認罰、悔罪、自愿退贓等情節,依法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處林某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官提醒:煙草屬于國家專賣品,非法銷售卷煙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在此提醒相關從業者,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切勿因一時貪念心存僥幸,以身試法,觸犯法律終將受到法律懲罰。(通訊員 劉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