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發布《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瑞云智慧新城陳墩安置房項目用地的批復》,批復三明市自然資源局轉報的《關于瑞云智慧新城陳墩安置房項目建設用地審批的請示》(明城發〔2023〕79號)。
一、同意將位處三元區陳大的55293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方式提供給你司作為瑞云智慧新城陳墩安置房項目用地,土地權屬來源為:經省政府(閩政地〔2023〕342號文)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原陳大鎮陳墩村集體土地54664平方米(其中:水田5803平方米、水澆地1944平方米、園地4345平方米、林地36993平方米、其他農用地1476平方米、城鎮村及工礦用地4103平方米),經(明政地〔2012〕100號)文批準的國有建設用地609平方米,國有交通運輸用地20平方米。具體用地范圍及指標詳見《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350400202200008號)及用地紅線圖。
二、該項目用地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安置房),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三、該項目建設應符合城市規劃、消防、地災防治等要求,并按規定報批。具體土地劃撥和不動產登記等手續,向市自然資源局依法申請辦理。(記者 肖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