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見到多年前表白未果的老同學,南山一男子不淡定了,兩次欲強行與她發生性關系。
曾某某與甘某某(女)原是高中同學,情竇初開之時曾某某曾向甘某某示過好,但被甘拒絕。時隔多年后,2014年8月底的某天,下班回家的曾某某在路上偶遇甘某某,想到甘某某將其微信刪除,心生怨氣,于是尾隨甘某某到其住處,從后面突然抱住甘某某并準備實施強奸。甘某某反抗、呼叫并自稱月經來了,曾某某才停止繼續侵害自行離開。
9月25日18時許,曾某某再次來到甘某某的住處,不顧甘某某反抗,強行闖入甘某某房間后反鎖房門,甘某某大聲呼救,失去理智的曾某某將甘某某按倒在床上親吻,企圖強行與甘某某發生性關系。之后,由于甘某某強烈反抗并大聲尖叫,慌張的曾某某遂停止繼續侵害。之后二人在樓道里聊了一會天,逐漸恢復理智的曾某某對先前的侵犯倍感抱歉,對甘某某說以后再不會打擾她后便獨自離開。
南山檢察院對這起強奸案提起公訴,法院在該案的審理中考慮到被告人主動放棄犯罪,其行為屬犯罪中止,故判其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