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11月19日電 記者19日從四川省煙草公司眉山市公司獲悉,日前,四川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法院對四川省近十年來首例航空運輸假煙案件11名被告一審宣判: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被告人趙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并處300萬元罰金;其余10名被告被判處六個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緩刑,并處3.5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的罰金。
主犯之一的趙某早在2011年2月、2015年5月就先后兩次因銷售假冒卷煙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二年,于2016年10月刑滿釋放。2018年年底,知法犯法的趙某又開始購買假煙進行銷售。因前期兩次銷售假煙入刑,他具備了極強的反偵察意識,銷售假冒卷煙的運輸渠道、儲存倉庫、資金渠道均十分隱蔽。
此案被四川省公安廳、省煙草專賣局列為廳督案件,眉山市、彭山區兩級公安和煙草部門專門就此案成立專案組,經過大量的蹲點、跟蹤、大數據分析、技術偵控等手段,最終揭開了販賣假煙團伙背后渠道的“神秘面紗”。
和以往被查冒卷煙案件主要通過陸運的方式不同,該團伙通過航空物流把假冒卷煙從廣州運至成都,由趙某聘用貨運司機使用假身份證、假姓名到機場貨運站簽收假煙,再通過無牌面包車運送至位于成都市內的5處假冒卷煙倉庫,用于聯系貨運司機的微信號均是“一次性”,完成一單運送即被刪除,最后假冒卷煙被銷往成都、眉山等地,嚴重擾亂了卷煙市場秩序。
2019年5月23日,趙某被抓捕時,公安、煙草部門查獲其涉案汽車4輛、各類假冒卷煙3504條,還查獲趙某的多個記賬本、法律條文小本子、10余部手機。趙某的記賬本記錄的均是奔馳車、寶馬車、奧迪車、大眾車等名車的加油情況,隨身攜帶的筆記本記錄著法律條款以及“單次運輸多少假煙、銷售多少假煙公安不會立案”“不同涉案金額的量刑定責情況”等信息。
專案組克服重重困難,前后歷時1年多,輾轉成都、廣州等地,有效鎖定證據,成功打掉此起以航空運輸方式銷售假冒卷煙的犯罪團伙。
法院審查認定,趙某銷售偽劣產品金額593萬余元,系主犯;由于是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五年內再犯,他作為累犯被從重處罰。(張浪 王昭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