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11月19日電 11月18日,浙江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現場會在浙江寧波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浙江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推進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于近日發布。《方案》要求,至2021年12月底,學校及公辦幼兒園食堂、養老機構食堂、農批農貿市場、農村家宴放心廚房等食品安全重點領域將全面納入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公益險范圍,實現全覆蓋。
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新體系
2015年,經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出臺了《浙江省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要引導保險機構建立保險事前、事中、事后服務體系,提升風險管理能力,積極發揮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
五年來,浙江省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作為社會共治的重要內容,圍繞事前、事中、事后服務體系建立“六個一”工作舉措(即建立一支專兼職技術服務隊伍、提交一份風險評估報告、開發風險管理平臺并建立一個風險數據庫、第一時間參與應急救助、制定一套簡易理賠程序、設立一個公益資金項目),保費收入累計突破億元(人民幣,下同),位居中國首位。
日前,浙江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聯合印發了《浙江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推進方案》,《方案》在建立工作管理機制、推動公益險全覆蓋、推進商業險提質增效等方面設立了明確的時間線,對工作內容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新體系。
《方案》要求,到2021年3月底,浙江部分設區市完成組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運營中心,并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到2021年9月底,浙江省所有設區市完成組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運營中心,并有效運作;學校、食材供應商等食品安全重點領域要實現商業保險全覆蓋。到2021年12月底,重點食品生產企業、大中型商超、大中型餐飲服務企業等單位的參保數量保持較快增長。
此外,《方案》要求,設區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運營中心要不斷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有效發揮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食品安全社會管理功能,運營中心風險管理隊伍持續有效幫助政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成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重要輔助力量。
食品安全責任險的“寧波模式”
經過五年實踐,浙江省各市縣積極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擴面提質,其中,浙江寧波市建立了食品安全“事前風險評估+事中風險管控+事后風險保障”的風險治理體系,形成了“共保體+風險基金”“公益+商業”“服務+防控”的食品安全責任險“寧波模式”。截至目前,寧波全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累計保費8577萬元,保額237.72億元。
為有序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寧波成立了由中國人壽財險等5家保險公司共同組建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共保體”,實現風險共擔、普惠共享。
據介紹,保險機構將風險管控與服務監管有機結合,成為食品安全監管的“眼睛”和“助手”。為有效把控風險,共保體組建了協管隊伍,定期對投保單位開展食品安全風險巡查,并將出險情況與保費費率掛鉤;自主開發“寧波市食責險風控系統”,加強風險分析研判,對屢教不改的單位,及時報告監管部門依法處置。截至目前,寧波全市500余名保險機構食品安全協管員累計提交風險評估報告4.5萬余份,發現問題8522起。
此外,寧波也創立了中國首家民辦非企業組織“寧波市公眾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運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運營服務中心”),搭建風險實驗室,作為獨立的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食品安全責任險的事前風險預警、事中風險控制、事后理賠服務工作。截至目前,運營服務中心共有效處置食品投訴舉報件1649起,經濟賠償317.84萬元,有效處理率達100%。
為加強食品安全責任險資金管理,運營服務中心設立了食品安全責任險風險基金。“我們將歷年食品安全責任險保費的盈余部分全額計入,專項用于重大理賠準備金、政府監管部門購買食品安全第三方服務、食品安全宣傳培訓等工作。”該運營服務中心負責人介紹。
此外,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行”的原則,寧波引導重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自主投保商業險,并通過創新“1+X”(“1”為一個主險,“X”為定制附加險)食品安全責任險商業保險體系,按需定制保險產品,將保險責任擴展到食品召回、退貨、補救、無害化處理、安全預防及銷毀等重點環節,基本涵蓋了食品生產、流通等領域的常見風險。
寧波市食安辦副主任、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陳元剛表示,接下來,寧波將繼續健全風險基金管理制度,拓展風險基金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使用范圍、使用方式;拓展商業險覆蓋面,積極探索小餐飲、小作坊等業態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保障路徑,力爭通過保險手段助力破解“低小散”監管難題,從而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救助水平,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記者 胡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