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銀川10月16日電 在家中以生產洗衣液為掩護,秘密制造、販賣毒品的寧夏西吉縣首例特大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案于日前宣判。寧夏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披露,該案中主犯代富某因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此外,被告人代維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據寧夏警方披露,2018年5月,寧夏西吉縣民警偵查發現,村民代富某從網上購買了大量的碘、紅磷及磁力攪拌器等易制毒化學品和制毒工具。由于代富某曾2次因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被判刑,民警分析,其很有可能再次制造冰毒。
經過對物流寄遞渠道的調查和近一年的蹲守,警方于2019年2月26日獲取了代富某等嫌疑人通過物流向天津發貨的重要信息,經研判,認為收網時機成熟。
寧夏警方遂組織專案組民警,于2019年3月1日趕赴天津市,在天津警方的配合下,于3月4日將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代富某、代維某當場抓獲。現場繳獲用洗衣液桶、袋包裝的疑似冰毒晶體1795克、液體2293克。警方隨后在天津將參與販賣毒品的楊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經民警審訊,代富某、代維某對其在自己家中以生產洗衣液為掩護,秘密進行制造毒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與此同時,寧夏警方也對代富某等人在寧夏西吉縣的制毒窩點展開現場勘查。
據辦案民警介紹,制毒中心現場在代富某父親的套房內,面積約20平方米。進入中心現場,就如同進入了一個化學實驗室,里面的制毒工具、器具、化學藥品、材料等一應俱全?,F場發現并扣押疑似冰毒液體7500克,扣押離心泵、反應缶、漏斗、磁力攪拌器等制毒工具,燒杯、玻璃容器等制毒器具共計30余件,還扣押了甲胺等制毒原料及與案件有關的其他證據材料。
至此,涉及天津、寧夏兩地犯罪嫌疑人無一漏網,犯罪嫌疑人經營的制販毒窩點被徹底摧毀,并受到法律的嚴懲。(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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