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年,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這次普查要求普查員走訪每家每戶,需要至少入戶兩次:
10月11日至31日,第一次入戶開展摸底工作;
11月1日至12月10日,第二次入戶開展登記工作,這期間還將隨機抽取10%的住戶第三次入戶。
長春市統計局提醒人口普查對象:請如實提供準確信息,如實回答相關問題,不得隱瞞有關情況,不得拒絕或者阻礙人口普查工作。
什么時間普查?普查對象是誰?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對于長春來講,普查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長春市地域內的自然人,以及戶口登記地在長春市但未在長春市地域內居住的人,不包括在長春市地域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和歷次普查相比,這次人口普查內容更加全面,質量標準更加嚴格,工作要求更加具體。需要我市城鄉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以及社會的各個方面給予更多配合。
普查內容是什么?需填報哪些信息?
這次普查內容更加具體,需要公民配合填寫四種普查表,分別是:《普查短表》《普查長表》《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普查表》《死亡人口調查表》。
《普查短表》所有居民都需填報,內容涉及戶項目7個,人項目12個。
《普查長表》在全部住戶中抽取10%填報,內容涉及戶項目19個,人項目29個。
《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普查表》由在境內居住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填報,內容涉及戶項目4個,人項目12個。
《死亡人口調查表》由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填報,內容涉及人項目8個。
由于需要填寫內容較具體,因此普查員入戶登記可能用時稍長,希望居民積極配合普查員工作。
普查員何時入戶?需要如何配合?
這次普查要求普查員走訪每家每戶,需要至少入戶兩次。
從10月11日至12月10日,全市38500名普查工作人員,平均每名普查員負責80戶或者250人左右的入戶普查工作,至少需開展摸底和登記兩次入戶。
10月11日至31日,第一次入戶開展摸底工作,進行普查告知,詢問登記方式,了解戶內人員的大致情況。
11月1日至12月10日,第二次入戶開展登記工作,這期間還將隨機抽取10%的住戶第三次入戶,開展填報《普查長表》工作,調查更為詳細的人口結構信息。
普查員將佩戴統一的證件開展工作,普查員上門時,住戶可以先驗明普查員身份,放心請普查員進入家中進行登記。
首次可以自主填報,如何自主填報?
為了方便大家申報普查信息,盡量減少對普查對象的打擾,對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對象自主填報方式,開發了自主填報程序,允許大家使用移動終端掃描二維碼聯網自行申報個人和家庭信息。
倡導普查對象進行自主填報,住戶如需自主填報,可在普查員上門摸底時向普查員說明,請普查員提供自主填報的賬號,根據填報要求按時、如實申報信息。
選擇自主填報的住戶應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報,如果沒有完成,普查員將入戶登記普查表。
來源:掌上長春
出品:吉報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