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政府
關于實施縣中心城區機動車
單雙號限行的通告
為有效減少我縣中心城區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空氣質量,積極應對當前大氣環境嚴峻形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縣政府決定在我縣中心城區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蔡州大道(北環)以南,西城大道(西環)以東,梁祝大道南關橋沿河以北,東城大道(東環)以西范圍內的城市道路(不含上述道路)。汝寧大道西段(康寧路口向西至西環城路新法院路口)禁止一切貨車通行。
二、限行時間
2019年1月30日開始,結束時間另行通告,每日早7時至晚20時。
三、限行規定
(一)僅限懸掛豫Q號牌機動車輛,外地號牌車輛不限。
(二) 限行時間內,以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在限行區域實行單數單日、雙數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數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數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三) 農用拖拉機和大中型貨車24小時嚴禁駛入限行區域,并嚴禁在限行區域內停放。
(四)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
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網約車(不含租賃車輛)、校車;
3.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 )、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等專用車輛;
5.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6.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7、涉及民生經批準頒發通行證的車輛。
四、保障措施
(一)在限行期間,縣中心城區公交車輛免費乘坐。
(二)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三)違反本通告之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拍照、記分、罰款。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