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開始,為了招才引智,全國20多個城市紛紛放出招納人才的福利,而其中的落戶政策成為大家最為關心的內容之一。為了吸引更多人才來長治市發展,近日,長治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長治市人才落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其中明確全面放開全日制中等專科學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學校畢業生落戶限制等。
作為首批國家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我省長治市近來推出一系列人才引進、培養、激勵、保障等方面的舉措,吸引長治籍學子回鄉就業、創業。據悉,此次長治市在我省率先發布人才落戶新政,也表示出了求賢若渴的決心與誠意。本《實施細則》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各類人才實現“零門檻”落戶
根據《實施細則》,長治市暢通高層次人才落戶通道。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遵循“自愿申報、優化流程、規范有序、一次辦結”的原則,為人才落戶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符合人才分類目錄確定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市級領軍人才、高級人才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根據本人意愿,依次在實際居住地、指定設立的人才服務集體戶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落戶。
實行高校畢業生“零門檻”落戶,推行“先落戶后就業”戶口準入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學專科以上院校應屆畢業生、國民教育同等學力和留學歸國人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應屆畢業生、長治籍在外省市就學的學生取得上述學歷的非應屆畢業生,愿意在長治市就業、創業并定居生活的,依次在實際居住地、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
全面放開全日制中等專科學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學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具備全日制普通中專學歷,初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并且有合法穩定職業或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選擇在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落戶。
放開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學生集體戶口遷移限制。在長治市設立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現戶口已遷入所在地學生集體戶,且符合本細則高校畢業生“零門檻”落戶條件的,根據本人意愿,畢業后可在長治市內實行一站式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無需開具遷移證。
加大人才落戶地址可選范圍
根據落戶的不同情形,申請落戶人員應分別提交指定材料到相應落戶地派出所辦理。
高層次人才落戶的,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合法固定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室申請;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將戶口落戶在市、縣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設立的人才服務集體戶。
高校畢業生落戶的,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合法固定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室申請;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將戶口落戶在市、縣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設立的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
全日制中等專科學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學校畢業生落戶的,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在實際居住地辦理戶口登記;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的,可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無合法穩定住所或單位未設立集體戶的,在公安派出所設立的社區集體戶落戶;租賃房屋的,可將戶口落戶社區集體戶。
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學生集體戶口遷移的,駐長治市區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本市設立的職業院校、技工學校招錄的新生入戶,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學校新生落戶辦理程序,主動入校集中辦理入戶登記手續;符合高校畢業生落戶條件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將戶口直接遷入實際居住地;沒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將戶口遷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設立的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經親友同意,也可將戶口掛靠親友處(親友需提供同意落戶聲明書)。
三個工作日辦結人才落戶
《實施細則》要求,長治市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流程最簡、效率最高、服務最優的目標要求,開通人才落戶綠色通道,為人才落戶提供高效便捷服務,不得增設額外條件和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誤引進人才辦理落戶。
需要核發準遷證手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準遷證和遷移證手續齊全,應當場辦結;具備網上遷移條件的,實行一站式辦結。
此外,公安機關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季、畢業季主動組織人員入校開展宣傳、受理業務,符合上述條件,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報主管所長審批后當場辦理,無需公安分局、縣(市)公安局戶政(治安)大隊審批。
《實施細則》明確,申請落戶時偽造或提供虛假證明資料,一經審查發現,責任方為用人單位的,將用人單位列入長治市不誠信企業黑名單;責任方為擬引進人才的,對該個人不予辦理落戶,已辦理落戶的,將戶口退回原戶口遷出地。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0人以上可設單位集體戶
在長治市、縣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設立人才服務集體戶和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凡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院校畢業生無產權或使用權房屋的,均可在設立的人才服務集體戶和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登記落戶;凡在長治市依法注冊,擁有產權屬本單位所有的辦公場所的用人單位,且人數達到10人以上,均可設立單位集體戶。
同時,建立社區集體戶。在城區、郊區、開發區公安分局所屬戶籍派出所,縣(市)政府駐地公安派出所,均設立“社區集體戶”。
為方便集體戶居民辦理涉及使用戶口證件事務,對經批準落戶人才服務集體戶、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單位集體戶和社區集體戶的人員,可制發僅含首頁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集體戶居民戶口簿,與戶主關系填寫“非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