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還到臺北地方法院,提出李敖有撫養(yǎng)事實,訴請親子關(guān)系認定,她說:“大家都知道我李文是李敖的女兒,我要法律名正言順的認定,要爭的是這口氣。”“如果遺產(chǎn)不是4人均分,我一定出面爭遺產(chǎn)。我要爭的不是錢,而是權(quán)益”。如今李文要鬧官司,看來只能是分文沒有的結(jié)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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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昨晚李敖之子李戡公開父親所留遺囑。遺囑提到,李戡為百萬保險金受益人,李敖和前女友所生女兒李文每月獲得1000美元直到70歲,若鬧上法院或騷擾李戡一家則喪失本權(quán)利。有媒體向李文求證,她回應(yīng)稱,“問過我的律師,他說遺囑沒有說我不能分配,即便遺囑剝奪我的繼承權(quán),我仍有8分之1特留分可拿”,并說仍會繼續(xù)打親子鑒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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