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3日13時許,家住渾源縣永安鎮的居民張某某(49歲)報案稱:“其女兒張某霖(17歲)于2018年2月13日12時許從位于渾源縣永安鎮益民街樂意巷20號的家中離開后失去聯系至今未歸”。縣局永安派出所民警按照110指揮中心的指令對警情進行初查后,認為此警情可能屬一起嚴重刑事案件,于13時48分將案件移交刑警大隊永安責任區中隊,刑警民警經過更加細致的調查走訪和分析研判認定:此案雖報案稱失聯未歸,且不滿足失蹤人口48小時后立案偵察的條件,但極有可能屬于一起涉嫌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的惡性刑事案件。一方面投入警力,積極走訪調查、尋找線索;另一方面立即將案情上報縣局黨委。縣局黨委高度重視,當即成立由刑警大隊、永安派出所、巡特警大隊、情報中心、網安大隊為主干其他室、所、隊參與的專案組進行立案偵查,同時將案情通報市局相關領導和警種。市局尚建軍副市長指示:“市、縣兩級公安機關組建專班,盡早破案,力爭春節前突破,確保春節期間全市安樂祥和"。市局王文成副局長帶領刑偵、圖偵、技偵、網安、刑技、警犬等支隊領導和業務骨干于2月14日親臨我局對案件的偵查進行幫助和指導。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支持下,全局調用警力200余人,經過連續近30小時的晝夜奮戰,于2018年2月14日晚8時許,在渾源縣刁窩采煤一工區的飯店內將鎖定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林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林歸案后,面對民警的訊問胡編亂造、雖難自圓,但拒不承認犯罪事實。由于沒有找到受害人,審訊工作非常艱難,專案組再次調整思路,并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通過多次現場復勘、加強技術保障、擴大外圍取證等使證據鏈趨于完整。2月15日(除夕)晚20時40分許,在大量的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林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詳細交待:“其于2018年2月13日12時開一輛寶駿車行至渾源縣益民街,看到被害人張某霖獨自行走,便心生歹意,以汽車剎車有問題為由,利用被害人熱心助人的心理,將被害人騙至車內幫忙,在車內將被害人用膠帶紙捆綁控制后,前往刁窩采煤一工區,后在其所在飯店內將被害人強奸后殺害,并且為逃避罪責,將被害人尸體在其住處肢解后,在該飯店內焚燒"的犯罪事實。這起駭人聽聞、情節惡劣的強奸、殺人焚尸案成功偵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林己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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