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晚間,河北省保定市唐縣宣傳部就“政府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事書面通報稱:
2018年1月10日晚,唐縣政府主管領導約訪一名鄉鎮重點信訪人員,進一步了解訴求,講清政策,溝通思想。11日凌晨0時20分許,座談結束。由于時間較晚,唐縣政府辦安排司機安某送其(上訪人)回家。1時10分許,司機安某在返回途中意外發生交通事故,其在第一時間撥打了120、110,及時對被撞者進行救治,并配合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
經查,被撞者王某某,唐縣人,女性,20歲,經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駕車司機經檢驗沒有飲酒(血液酒精含量為0mg/100ml);被撞者飲酒(血液酒精含量77mg/100ml)。
事故發生后,唐縣縣委、縣政府責成交警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并全力做好被撞者家屬善后工作。目前,事故正在調查處理中。
同時,針對社會層面及死者家屬的有關質疑,唐縣官方做出如下回應:
一、1月11日凌晨約0時20分約訪重點信訪人員結束后,由于時間較晚,唐縣政府主管領導就在辦公室休息了。
二、由于時間較晚,唐縣政府主管領導要求政府辦派車將上訪人送回家。縣政府辦負責人臨機安排司機將上訪人送回家。
三、當事副縣長是在1月10日21時約訪一名鄉鎮重點信訪人員,至1月11日凌晨約0時20分座談結束,屬于正常工作,沒有違反紀律。
四、此次是政府辦司機正常執行公務活動發生的意外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屬于一般交通事故,不需要向市里報告。
五、出警情況:1月11日1時10分許,唐縣交警大隊接到報警后,由一名民警帶領兩名輔警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并對事故現場進行了勘察,大隊民警趕到現場時被撞者已被救護車送醫院救治。勘察完畢后,唐縣交警大隊事故民警又趕到縣醫院對傷者進行了登記,并在縣醫院對事故雙方進行了抽血。
六、1月13日,唐縣交警大隊委托物證鑒定機構對被撞者尸體進行了檢驗鑒定。1月15日,唐縣交警大隊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此次事故中的車輛進行速度檢驗鑒定申請。該鑒定時限1個月,由系統自動生成。車速鑒定完成后才能出具事故責任書。
(原標題為《政府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河北唐縣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