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5日電 日前,國務院稅則委員會發布了《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下簡稱“調整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出口關稅進行調整。
在進口關稅稅率方面,調整方案顯示,在最惠國稅率方面,自2018年1月1日起對948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其中27項信息技術產品暫定稅率實施至2018年6月30日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關稅減讓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術產品最惠國稅率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繼續實施第二次降稅,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第三次降稅。自2018年7月1日起,對碎米(稅號10064010、10064090)實施10%的最惠國稅率。
在關稅配額稅率方面,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率不變。其中,對尿素、復合肥、磷酸氫銨3種化肥的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的暫定稅率。繼續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
在協定稅率方面,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對中國與格魯吉亞自貿協定項下的部分產品開始實施協定稅率,對中國與東盟、巴基斯坦、韓國、冰島、瑞士、哥斯達黎加、秘魯、澳大利亞、新西蘭的自貿協定以及內地分別與港澳的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項下的部分商品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
在出口關稅稅率方面,調整方案顯示,對鉻鐵等202項出口商品征收出口關稅或實行出口暫定稅率。
調整方案還根據國內需要對部分稅則稅目進行調整。調整后,2018年稅則稅目數共計8549個。(記者孫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