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一篇題為《“只要前11排座位的旅客”——為政府執行要務護航》的宣傳稿,成為這幾天網友群嘲的對象。一個沒有任何媒介情商的傻白甜宣傳員,飽含深情、熱情洋溢、繪聲繪色、充滿職業使命感地寫了一篇為領導服務的文章并發到媒體上,把南航和被服務領導頂上了峰尖浪口,坑了單位,坑了領導,坑了民航。
我不知道按規定政府公務訪問團是否可以向航空公司提這種“希望一行66人能全部安排在前11排座位”的要求,航空公司是否應該像這樣提供保障全面配合――畢竟,公開規定也許不可以,但咱們這兒規定有很多種,公開的,不公開的,內部的,行業的,說不定拿出一個哪年的內部規定讓你無言以對。但無論如何,這樣做是讓公眾很反感的,雖然是政府公務團,但這是民航,一般公務不能凌駕于私務之上,老百姓的旅游團提這樣的特殊要求,航空公司能這樣滿足嗎?機上座位的分配難道沒有規則嗎?我想,這可能也是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所反對的。
本文不準備探討政府部門和南航這樣做的正當性,那應該由紀委去調查,我想談的是宣傳員的問題。有人說,怪不了宣傳員,確實做了,為什么不能寫、不能說呢?要錯,首先也是“濫用公權”的錯,而不是宣傳的錯。甚至有人夸獎,這篇宣傳稿就是一封舉報信,暴露了很多不為人知的秘密――這種觀念顯然是錯誤的。公眾也許樂見這樣暴露問題的“高級黑”,但從宣傳的職責看,把這種稿件發出來是極大的失職,缺乏基本的新聞素養和媒介情商,沒有基本的輿情敏感。誰攤上這樣的宣傳員誰倒霉,哪個單位有這樣的宣傳員,都是在單位埋了一個隨時坑領導、坑客戶的定時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