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云南省司法廳召開媒體通氣會,通報逃犯張林蒼落網消息:
5月9日下午,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聯合追逃指揮部鎖定“5.02”案件嫌疑犯張林蒼在嵩明小街鎮附近出現。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張太原同志親臨一線坐鎮指揮,在云南省公安廳、省司法廳、武警云南省總隊、省監獄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組成的聯合追逃指揮部和當地黨委政府、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下,經過參戰單位晝夜不停的艱苦查緝,省公安廳A級通緝犯、“5.02”案件脫逃罪犯張林蒼于2017年5月10日9時10分,在嵩明縣小街鎮李官村委會大月字本村小藥靈山被警方抓獲。在追捕中,張林蒼企圖逃跑,武警戰士果斷開槍將其擊傷、當場捕獲。
云南越獄毒販犯逃亡8天后落網
運毒被判無期 開貨車逃跑
5月3日10時,云南省司法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云南省第一監獄1名罪犯逃脫的情況。通報稱,在押罪犯張林蒼于2日早上8時20分, 駕駛一輛貨車,沖破監獄隔離網和施工用地的臨時柵欄門后逃脫。
通報顯示:2017年5月2日上午8時20分,云南省第一監獄七監區在押犯張林蒼(男,27歲,云南省馬龍縣人,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無期 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7年1月18日入監)擅離勞動現場,趁駕駛員下車等候裝貨之機,強行駕駛一輛130型福田牌貨車,沖破監 獄隔離網和施工用的臨時柵欄門后脫逃,并把貨車丟棄在距監獄2公里處的虹橋路附近。
據澎湃新聞報道,云南省第一監獄給公安機關的協查通報稱,罪犯張林蒼,高中文化,農民,云南省馬龍縣人,捕前住云南省馬龍縣馬 過河鎮何家村村民委員會角家村67號。2016年10月25日因運輸毒品罪被判無期徒刑。張林蒼特征:身高1.84米,體型中等,方臉,后背 有一處約10厘米的燙傷疤。
云南省司法廳的通報稱,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建追捕指揮部。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 商小云,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夏新建等同志接報后,立即趕赴省第一監獄,現場組織指揮案件偵查和追捕工作。
云南公安發通緝令 懸賞10萬元抓捕
2017年5月3日,云南省公安廳發布A級通緝令:2017年5月2日,云南省第一監獄發生一起監獄服刑罪犯脫逃案件,犯罪嫌疑人張林蒼( 系服刑罪犯)涉嫌脫逃罪。
犯罪嫌疑人張林蒼:男,漢族,27歲,高中文化,云南省馬龍縣人,身份證號:53032****906280714。戶籍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馬龍縣 馬過河鎮何家村村民委員會角家村67號。體貌特征:身高1.84米,體型中等,方臉,后背有一約10厘米的燙傷疤。
公安機關正告犯罪嫌疑人張林蒼不要再抱有任何僥幸心理和幻想,主動向當地公安機關或撥打110投案自首。
云南省公安機關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配合提供線索,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緝捕有功的單位或個人,云南省第一監獄將給予人民幣10萬元獎勵。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 刁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