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性侵被害人未成年
臺灣現代婦女基金會執(zhí)行長林美熏在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采訪時表示:“被害人發(fā)生事件后,幾乎每一個人都會有一個創(chuàng)傷的反應……當時間拖得越長的時候,它就會變成一個疾病。”
美國反性暴力團體RAINN指出,94%被強暴的女性事發(fā)兩周后出現創(chuàng)傷后壓力癥(PTSD)癥狀。而30%女性在事發(fā)九個月后仍然出現創(chuàng)傷后壓力癥狀。
另外,約三分之一的女性受害人會想過自殺,而13%的女性受害人會嘗試自殺。
根據臺灣“衛(wèi)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的數據,臺灣2016年有約8100人遭受性侵害,其中逾80%受害人都是女性。受害人為18歲以下的女生大概占一半。數據顯示,其中82名受害人,與加害人有師生關系。
林美熏表示:“這種師生關系蠻多都是一種誘騙、恐嚇的一個情況之下……尤其是在學校或補習班,老師會假借他特別照顧她、特別關心她的功課去跟她約時間,慢慢去取得這個少女的信任。”
只有一半性侵案被起訴
林美熏指出,就算受害人決定報案,司法也不一定為她們帶來公道。去年臺灣共接到約1.3萬件性侵案的報案,但林美熏表示,只有約4000件得到警察處理。而在這4000件個案當中,只有約一半會得到起訴。
臺灣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李佳玟教授說,性侵案是“密室犯罪”,往往難以取證。“在(性侵案)訴訟上,要證明(違反受害人意愿)真的不是這么容易……一般的話就是身上有傷痕。不然的話法官就會綜合各種的證據去判斷,臺灣的審判里面好像呈現了比較混亂的狀況。”
李佳玟指出,受害人如果立刻報案、或顯示極大的心理創(chuàng)傷,法官會比較愿意相信受害人,但她認為這種做法不完善。“被害人遇到性侵案的反應有很多種……有時候她的反應是呆掉,不知道怎么辦;有時候會逃跑、會反抗;有時候甚至會試圖跟對方交朋友,因為她不知道會不會被打傷、被傷害;甚至她因為不想染上艾滋病而拿保險套跟他。但是我們這社會一般只接受逃跑跟抵抗。”
(原標題:美女作家自殺扯出誘奸案 “補教狼師”引公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