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9月23日報道,2016年9月2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銀川“1·05” 馬永平放火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2016年7月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05”馬永平放火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馬永平犯放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后,馬永平不服判決,向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中,法庭重點圍繞馬永平的上訴理由、辯護人的辯護意見進行了調查。檢察機關發表了出庭意見,上訴人馬永平的兩位辯護律師充分發表了質證和辯護意見,馬永平依法行使了訴訟權利,并進行了自我辯護。
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