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新鄉7月5日電 燕隼,是一種小型猛禽,在全國分布地域雖廣,但就數量而言并不是種常見的鳥類,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近兩年來,“燕隼”的名字因新鄉“大學生掏鳥案”的不斷炒作屢屢進入公眾視野,而對于燕隼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非法捕獵、販賣的真實情況卻缺少關注。
賣鳥的部分展示
賣鳥的部分展示
(一)捕隼、販賣存在非法鏈條,捕獵屬關鍵一環
燕隼的繁殖期為5-7月,繁殖力不強,每年產卵只有2-4只,雛鳥巢內競爭,當它振翅起飛領地很大。從這些習性來看,捕獲十余只燕隼,起碼需要在較大范圍捕獵4-6窩。
在河南輝縣活動的燕隼,可能屬于留鳥,也可能屬于夏候鳥。由于近年環境改善明顯,這類“種群脆弱”的鳥類才在內地逐漸出現。然而,剛一出現,燕隼的幼鳥就被不法分子盯上,剛破殼的雛鳥便被捕獵,流入地下利益鏈。
據報道,馴鷹隼的“玩家”非法獲得雛鳥后,還需要進一步喂養馴化,往往馴死10只才能“熬”出1只。在早前破獲的四川男子獵捕14只鷹隼案中,該男子便獲刑14年。
案情并無太大區別的“閆嘯天等被告人非法獵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雖然事實簡單清楚,去年已二審終結,卻經常被冠之“大學生暑假在家掏鳥窩”的標簽加以淡化。而繼續被披露的信息證實,主犯捕獵已進行了較長一段時期,存在確鑿的主觀故意,并分兩批在網上公然售賣。
(二)主觀認知是定罪關鍵,數量是量刑關鍵
閆嘯天的認知是罪與非罪關鍵,非法捕獵、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數量是量刑的關鍵。
整個過程在其貼吧售賣的帖子中得到如實記載,留言截屏仍在網上流傳,隨時能夠從中查證。
從“嘯天1125”貼吧留言可以看出,帖主對燕隼獵捕、喂養、販賣等環節有較高的專業程度。2014年7月15日發帖,并貼圖,“出幾只小鷹隼,要的聯系”。7月17日,“今天賣光了,這幾天估計還有,有想要的聯系我”,并留有手機號碼。
而在之前的記錄里,2014年3月14日,閆嘯天曾曬出自制獵槍的照片,留言“托子和扳機我正在制造當中”。并曬出獵殺的各類鳥類照片,2014年2月25日,自稱在學校湖里捕獵一只野鴨,并曬圖留言。另據報道,閆嘯天還是一個名“河南鷹獵興趣交友群”的成員。
在貼吧里不斷有網友質疑。“聞名一方”質疑“這不是國家保護動物嗎?”7月20日,“嘯天1125”回應“吧里這么多人評論,有的說我下地獄,有的說我會有報應,你們知道什么叫膽量……”7月22日、26日,繼續叫賣“出幾只小鷹隼,要的聯系”,“賣光了”,“小鷹售完,大鷹已到,要的速速聯系”。
輝縣森林公安局承辦此案的科長丁廣宇介紹,據此,警方固定了證據。他進一步解釋,所謂“釣魚執法”根本沒有必要:“閆嘯天售賣是分批進行的,公開叫賣兜售,留有手機號碼,在公安部門和他聯系之前已經存在售賣事實。撥打他電話屬于很普通的偵破方式。”
(三)近日異議不影響案件定性和量刑,涉嫌受賄辦案人員已立案調查
2014年7月28日,閆嘯天被輝縣森林警察抓獲。后經一審、二審,借“大學生掏鳥獲刑”的標簽,該案一度引發關注。
近期,閆嘯天家人又通過媒體提出關于案發地點、燕隼數量和警方涉嫌“釣魚執法”的質疑,并舉報自己曾向個別辦案人員“行賄”。
2016年7月4日,丁廣宇科長接受采訪時表示,他們第一時間就關注到了相關報道,但查證后可以明確,閆嘯天家人的質疑缺乏足夠的事實依據。輝縣市法院法官王順亮說,“此案核心事實始終確鑿,地點等情況不影響該案的定性和量刑。”
丁廣宇解釋了案發地點質疑:“獵捕、販賣、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行為犯,核心在于犯罪事實后果。閆嘯天捕獲燕隼雛鳥是在一個較大范圍中搜羅,所提到的村莊是指的捕獵區域。即使捕獵地點在外省,也絲毫不影響對這個案件的判斷。”
關于燕隼數量,丁廣宇告知“這屬于量刑的核心問題,已經反復核實,非常確鑿。且每一只都有具體的流向,正在通過技術手段追查。”證據顯示,閆嘯天、王亞軍第一次捕獲燕隼12只,其中跑一只死一只。剩下的7只賣到鄭州,2只賣往洛陽,1只就賣在輝縣。第二次捕獲4只,即被警方查獲,并同時查獲一只閆嘯天購買的鳳頭蒼鷹。
2016年7月5日,記者撥通閆嘯天父親閆愛民的電話。他的觀點是“警方沒有到現場,光憑孩子的口供,是不能確定燕隼數量的”。警方多次打電話買鳥,就是釣魚執法。警方應該分批提審,而不應該讓二人合審對質。對于貼吧圖文兜售,他的解釋是孩子“愛好鳥”。
案件發生兩年,也已經過一審二審定案。閆愛民仍然在向檢察機關申訴,并“自首”曾向個別辦案人員行賄。
新鄉市政法紀工委負責人透露,對此問題,新鄉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視,當時已責成輝縣市委政法委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目前,新鄉市檢察機關已對一名涉嫌受賄的辦案人員立案偵查,其他幾人因數額未達立案標準,已移送紀律處分,絕不會偏袒“害群之馬”,并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閆愛民行賄行為也將另行調查。
閆愛民在電話中說,“真的假不了,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王順亮接受采訪時亦表示:“此案事實始終清楚,量刑有嚴格依據,經得起時間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