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名男子報警稱,一女子纏著自己好幾個小時了,非要和自己發生關系,希望民警快來救自己。泰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到達現場,民警對現場男女了解情況后得知,問題沒有那么簡單。
5月21日23時30分許,泰安胡先生報警稱,一女子從當晚20時許纏著自己,非要和自己發生男女關系,利用多種辦法都擺脫不了,都快崩潰了。要求民警立刻救自己離開。民警達到現場后,發現一男一女還在那里糾纏。那名女子面對民警理直氣壯地的表示:我就是喜歡他,我愿意和他發生關系。
民警在深入了解情況后感到,事情不像看到的那么簡單。據報警男子胡先生講,自己有一份很好的職業,收入也很豐厚。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了面前的這位女子小倩(化名),之后小倩開始瘋狂的追求自己。“她本來有男朋友,我也有女朋友,但她全然不顧。采取多種辦法和自己發生關系,我實在沒有辦法。”胡先生告訴民警。
對于胡先生所說的一切,小倩并沒有異議。她認為,雖然各自都有自己的男女朋友,但都沒有結婚,交往并不違法。小倩承認和胡先生發生男女關系是自己自愿的,也是自己主動的,但小倩認為,這些沒有什么,很正常。
小倩稱,自己今年初和胡先生發生男女關系后懷孕了,當時胡先生答應讓她做掉孩子,并答應給予10萬元經濟補償,條件之一就是讓自己離開他。但這10萬元胡某沒有一次性給小倩,而是每月支付一部分,這種藕斷絲連的方式讓小倩無法接受,更離不開胡某。
民警弄清楚兩人復雜的情感糾葛后,首先勸告了小倩,民警告訴小倩,男女之間的感情應該建立在你情我愿的基礎上,任何強求都是不理智的,法律也是不允許的。不擇手段,過分強求對方和自己發生男女關系,更是涉嫌違法。對于胡先生,民警也提出了忠告。兩人接受了民警的勸告,答應協商解決。
站前派出所民警提醒廣大青年男女:談情說愛要在你情我愿的基礎上,一廂情愿是不理智的,過激行為只會讓雙方都受到傷害。(通訊員 羅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