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5月20日電 吉林市昌邑區一所小學的老師付某先后向班內38名家長借款25萬元,一直沒有還款。5月20日,當地教育部門向媒體通報,已對涉事的老師作出處罰決定,停止其班主任工作,同時,教育局紀委部門介入調查。
2015年以來,付某多次以家庭困難為由,向班內的學生家長借錢。“經我們核實,共借款達250096元,沒有償還。”吉林市昌邑區教育局高姓副書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2016年4月10日,校方及教育局就已獲悉此事,并在教育局的監督下,應家長要求,付某補寫了欠條。
付某在所寫的欠條中,標明了欠款明細,并約定了還款計劃,到5月15日先還欠款的三分之一,余款半年內全部還清。
此外,當地教育部門也對付某作出處罰,停止其班主任工作,取消三年內評優選先資格,并給予校內通報批評。同時,選派一名優秀的老師代理該班班主任組織教學工作,為保持班級平穩,校方還選派管理經驗豐富的學校少先隊輔導員做副班主任協助管理。
據介紹,付某尚未按照還款日期的約定進行還款,昌邑區教育局紀委已成立調查小組,對此事進行調查。(記者 蒼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