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 消息,未經批準就擅自出版裝訂《吳曉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會有什么后果?5月9日,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通報,對上述涉嫌非法出版物予以扣押并處罰款1萬元。這是新修訂的行政法規實施后,北京首次對個人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出版物的印刷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4月7日,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接到關于通州區張家灣鎮223號涉嫌印刷淫穢出版物《金瓶梅》的舉報后,執法人員及時聯合通州區公安分局對違法地址進行突查,現場查獲《吳曉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120冊、正在進行裝訂的無封面出版物800冊和印刷散頁1000冊,另查獲廠區庫房存放的《皋鶴堂批評第一奇書金瓶梅》40冊、《劉心武評點全本金瓶梅詞語》690冊和無封面出版物360冊。
經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查證,負責人周某某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7日期間,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出版物的印刷單位,裝訂了《吳曉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等出版物,違法經營額3840元,無違法所得。
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對該周某某作出:1、沒收鐵絲釘書機1臺;2、沒收印刷品3010冊(含無封面出版物、散頁);3、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行政處罰。
圖為警方查處的涉嫌非法出版物。 文內圖均來自微博@北京青年報
警方查處的涉嫌非法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