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高坪區檢察院警車撞人致死事件目前有了新的進展。4月21日,南充交警二大隊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案情通報:肇事者羅某某系南充市高坪區檢察院退休人員,酒精檢測顯示屬于醉酒駕車,羅某某目前已被南充交警二大隊刑事拘留。
事故現場圖。 圖片來自網絡
4月20日,澎湃新聞報道了南充高坪區檢察院警車撞人致死事件,一份蓋有“高坪區人民檢察院”公章的情況通報稱,19日凌晨零時30分左右,該院駕駛員駕駛“川RB215警”牌號車,在高坪區東順路撞擊1人致死。高坪區交警第二大隊工作人員也向澎湃新聞證實了事件。
南充交警二大隊公布的案情通報顯示,事件發生在4月19日0點30分左右,地點在高坪區東順路交通局路口。62歲的羅某某醉酒駕駛警車,撞倒橫過馬路的行人劉某,并致其當場死亡。通報顯示,羅某某的血液酒精檢測含量達到122.7mg/100ml,屬于醉駕。通報還稱,羅某某屬于高坪區檢察院退休人員,現返聘至單位工作。
截至澎湃新聞發稿,對于網友質疑“司機凌晨駕警車有公車私用之嫌”的說法,高坪區檢察院尚未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