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 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大二女生陳艷(化名)醉酒后被兩名大一男生帶進學校對面賓館入住, 2個小時后, 女大學生從6樓618客房窗戶墜樓身亡(本報曾多次報道)。昨天上午10時, 蕪湖警方通過官方微博再次發布消息稱,經勘驗, 陳艷當日無性行為發生。
再次通報:當日無性行為發生
昨日,蕪湖警方通過官方微博再次發布消息稱,經調查,陳艷是1月1日凌晨2:40許,醉酒后被大一學生吳某背入酒店,其墜樓時間為凌晨5時許,衣著與入住酒店時一致。
經勘驗:陳艷當日無性行為發生,其傷情符合生前高墜所致,墜落形態符合無外力情況下的自由墜落,其次日酒精測試度為152mg/100ml。同時,警方強調,因更多的調查細節涉及個人隱私,警方不予公布。
家屬反應:對警方說法不認可
微博發布后,陳艷的家人聯系上新安晚報 安徽網記者,對警方說法表示不認可。
陳艷的父親說,經過多次交涉,他們從酒店拿到了兩小段視頻,從視頻上看,陳艷是嚴重醉酒,季某手中拿著衣服,吳某背著陳艷一起走進酒店。
“孩子連鞋子都沒有穿,兩手來回晃動,說明她沒有意識,是被兩人帶進賓館的。入住客房后,兩個男的到底做了什么?為何兩個小時后,處于醉酒的陳艷,能先站到椅子上,后又站在桌子上,打開窗戶跳樓?”陳艷的父親質疑說。
陳艷的姐姐告訴新安晚報 安徽網記者,他們在警方通報案情時向民警了解到,陳艷醉酒,季某也是醉酒,吳某稍微清醒,但從視頻上看,季某手中拿著衣服,根本不像醉酒。
“我們問民警,是否對兩位男的進行過酒精檢測?民警說沒有,我們問為什么?警方沒有回答。季某為何要和妹妹同睡一床?既然他也醉酒,為何脫得只剩短褲?這些警方都沒有回答。只是說,沒有發現性侵的證據。”陳艷的姐姐說。
家屬質疑:酒店說謊應負責任
陳艷的舅舅告訴新安晚報 安徽網記者,他們在向酒店了解陳艷是如何進店時,酒店張旭經理說,三人進酒店沒有異常,用了三個身份證登記,值班服務員才給三人開了一個房間。監控顯示,酒店經理顯然在說謊,一個女生醉得沒有意識靠人背著,連鞋子都沒有穿,值班人員難道就不問問情況嗎?
他說,陳艷酒精測試度為152mg/100ml,說明醉酒很厲害,為何入睡兩個小時后,會跑到窗子前?窗子邊沿是斜坡,根本站不住人。民警答復稱,陳艷是先站在椅子上,后又爬到桌子上,打開窗戶墜樓。陳艷的舅舅質疑道,難道喝醉酒的人,能自己站到桌子上?
目前,陳艷家屬聘請的律師已經趕到蕪湖。( 新安晚報 安徽網記者 老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