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算出,馬云通過“有限合伙”企業的形式,GP全部100%由馬云控制,只占螞蟻金服總股本的2%左右。
挖到這,其實已經挖不動,前路是一片漆黑。但是,就憑常識推測,憑借馬云商業頭腦,怎么可能做出這樣違反利益最大化的行為?
那問題就更詭異了,馬云不僅不占到8.8%,甚至只要2%?馬爹牢牢控制著控制權,卻不在LP上占到盡,那么大概率在制度設計上,會有其他機關。
馬云在做這個設置的時候運用了一個規定,根據《合伙企業法》中規定,允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自主約定分成比例,按行業慣例普通合伙人可以分到投資收益的20%。馬云控制的云柏公司作為兩個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享有管理分成權,里面都是阿里的人,到時簽訂個特殊協議是分分鐘的事件,馬云作為頂級合伙人,30%以上分成已經是很仁慈了,在自己的圈子里,躲過了扎眼的利益分成,抓住核心部分,大智慧(601519,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