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如何打造出溫度,又如何能形成可推廣復制的經驗?經過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如今,平潭人民法院走出了屬于獨特區位優勢的成績。
從“探路者”變成了“先行者”,從試驗田走出了多批可讓全省乃至全國學習的經驗和管理模式。
作為全省內設機構改革試點的平潭人民法院,率先在省內創新審判執行團隊管理模式,整合成立自貿涉臺審判團隊、試水仲裁領域多元化糾紛解決、為老百姓設立“家門口”法庭,一項項司法改革成果讓一線辦案法官們深有感觸。
“司改之后,感觸最深的主要有三點,一方面進行了司法人員的分類制度管理改革,讓大部分司法人員人力資源回歸到一線辦案,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另一方面完善了司法責任制度的改革,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確保審判權獨立行使,不再受干預;還完善了司法人員的職業機制改革,讓司法從業人員“”的職業尊容感和職業獲得感得到了提升。”區法院民事審判團隊法官楊航光說。
2017年2月,平潭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探索運行“大部制、扁平化、團隊式” 的新型審判執行團隊模式,將原有的20個內設機構精簡整合成10個審判執行團隊,全力提升審判工作質效。這種做法屬于 “全省首創”,平潭人民法院大膽做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司法改革最大的是對司法審判權運行機制的改革,從庭長簽字,副院長再審批的層層審簽制度轉化為現在由經辦人主審法官審簽,這是最大的轉變,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真正的落實,也讓主審人經辦人的責任意識得到進一步強化。案件是終身制,責任是終身制,實現案件更客觀、公正地審判,讓老百姓有更多的司法獲得感。”楊航光說。
法院是百姓的訴訟平臺,如何讓老百姓的訴累減少到最低,成為平潭人民法院又一個改革目標,2015年5月1日起,立案登記制改革,從原先的“立案審查”變成了“立案登記”,真正實現老百姓想立案想訴訟,帶齊材料,當天立案。
“2015年5月1日之前,實行的是立案審查制。當事人來法院材料不齊,除了訴訟直體的審查,還要實質性的審查,很多案件沒辦法進到法院審理,立案登記制實行以后,當場立案率達到90%以上。”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法官李小洪說。
在立案方面做“減法”的同時,平潭人民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基層人民法庭等便民窗口上做“加法”。 如今,再到訴訟服務中心,隨處可見“便民區”“上網區”“打印區”,只要缺少材料,免費打印、免費復制,還可當場在機器設備上繳費,免去再多跑一趟銀行,讓老百姓進一次訴訟服務中心就能完成立案。
“在過去當場立案率是無法達到90%以上的。現在提供一站式服務,從寫訴狀上的指導到立案到繳費實行一條龍服務。 ”李小洪說。
“法院電子化網絡化越來越明顯了,法院增加了很多電子設備,當事人可以很輕易地查詢到自己案件的進展以及情況,還有經辦法官的聯系方式等等,包括我們律師也可以通過這些設備查詢到案件的信息,整個案件的流程更加透明。”律師歐和偉說。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平潭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前行,不斷完善實驗區的司法建設,收獲累累碩果。改革永遠在路上,如今的平潭人民法院,依然佇立在改革的最前沿,以無限的生命力、跨越式的發展,向著新時代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