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區紀工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再次為黨員干部敲響“警鐘”。
區麒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魏杰違規長期借用車輛問題
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經時任平潭鼎新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魏杰決定,平潭鼎新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向中國五冶集團有限公司嵐城安置小區工程項目部借用一部車輛作為魏杰專車使用。因魏杰還涉及其他嚴重違紀問題,2017年5月,區紀工委給予魏杰開除黨籍處分。
區交通與建設局市政管理處辦事員郭龍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金問題
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郭龍3次違規接受萬寶路工程延伸段項目施工單位合作方平潭熙盛公司、金井二路代建單位協力建設投資管理咨詢(平潭)有限公司代表人宴請。2015年1月至3月,在參加金井灣金井五路、如意路等工程項目驗收時,3次收受上述項目施工單位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警聲市政園林有限公司紅包,共計900元。2016年11月,中共平潭縣建設局第一支部委員會給予郭龍黨內警告處分,對其違紀所得900元予以收繳,上繳國庫。
通報強調
當前形勢下仍有少數黨員干部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訓,進一步增強政治敏感性和紅線意識,以嚴格的紀律約束自己的行為,堅決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不觸底線分毫。
各級黨委(黨組、黨工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執紀力度,綜合運用“四種形態”,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形成執紀從嚴的高壓態勢,讓警鐘長鳴,震懾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