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未滿十六歲的女友結束戀愛關系,又不甘心,一直聯系不上前女友的周某,在獲知前女友可能在其“現男友”家中后,便到“情敵”家中理論。不想怒氣沖沖的周某沒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將情敵毆打致傷。日前,霞浦法院審結這起案件,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周某拘役三個月。
今年二十歲左右的小伙周某是霞浦人,在一次聚會上認識了比他小幾歲的女孩肖某某后,兩人很快談起了戀愛。可是好景不長,年輕氣盛的二人在交往一段時間后,因性格等原因,解除了戀愛關系。
分手后,周某一直想挽回與肖某某的感情,但每次肖某某總避而不見。2014年11月16日凌晨2時許,一直聯系不上前女友的周某在得知另一男子彭某正在追求肖某某后,便帶著兩朋友到彭某家中理論。
據介紹,周某及其朋友三人來到霞浦縣松城街道彭某家門口時,見鑰匙插在房門上,便未經彭某同意自行開門進入該房,見彭某與肖某某正在房間內,周某頓時怒火中燒,伙同朋友持瓷磚毆打彭某,導致彭某頭部等處受傷。事后經鑒定,彭某的傷情構成輕微傷。
法院審理后認為,周某未經他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毆打他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應當追究周某的刑事責任。考慮到案發后周某已賠償彭某經濟損失2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彭某的諒解,故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周某拘役三個月。(記者 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