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龍巖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發出《關于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落實“九嚴禁”“八不準”規定,加強節日期間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營造清新簡約、祥和文明、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通知要求各級黨員干部要嚴格遵守“九嚴禁”要求,即,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海鮮、土特產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不在此限);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和各類購物卡,年終突擊花錢;嚴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貴重物品;嚴禁以舉辦茶話會、團拜會、聯誼共建活動等名義用公款相互宴請、贈送禮品;嚴禁以會議、培訓、考察等名義用公款組織變相旅游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規定,公車私用;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嚴禁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利用節日之機跑官要官、買官賣官。
通知強調,針對易發多發的“節日病”,以及不正之風穿上“隱身衣”等突出問題,要嚴格落實“八不準”,即,不準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在任何場所,用公款大吃大喝以及個人請客奢侈浪費、相互攀比;不準翻新花樣,違規收送包括提貨券、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等各種形式的年貨節禮,杜絕半推半就、欲拒還迎收“紅包”;不準將探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報銷范圍;不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消費,以及轉嫁、攤派各種費用;不準組織或參與鋪張浪費、揮霍奢侈、封建迷信活動;不準組織或參與賭博活動,或以賭博為名變相收受賄賂;不準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不準以任何借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通知指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責任,加大正風肅紀力度,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嚴厲的措施治理作風問題,仔細甄別、善于發現“變異”的新情況,及時查處、通報曝光“四風”問題,不斷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市紀委將組織有關部門派出監督檢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督查等方式,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并予以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