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出事故,卻叫人頂包,虛構事實騙保險。近日,武平縣法院公開審理這么一起詐騙案,被告人鐘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4萬元;被告人蘭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2萬元。
據了解,去年12月,鐘某酒后駕駛小轎車載著李某等人,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鐘某離開事故現場,李某則打電話給其妹妹即被告人蘭某,以自己發生事故為由要求蘭某到場。
當晚,蘭某到達事故現場后,便以事故駕駛員的身份,撥打122和95518報警和報保險。
在民警及保險公司員工現場勘查及調查期間,蘭某均稱是其本人駕駛該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后鐘某向保險公司提供蘭某的駕駛證等相關材料獲取車輛保險金146140元。(記者康澤輝通訊員陳立烽彭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