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出臺《關于促進福州市民宿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通過3年~5年努力,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內涵豐富、特色鮮明、服務高質的民宿發展格局。
《若干措施》提出,鼓勵規劃發展民宿集群,推動鼓樓三坊七巷—朱紫坊—鰲峰坊歷史文化街區、臺江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倉山煙臺山歷史文化風貌區、晉安鼓嶺旅游度假區,馬尾瑯岐、福清一都、閩侯雪峰山城、閩清梅溪、永泰大樟溪、高新區旗山等片區,以及長樂、連江、羅源濱海旅游區,集中打造一批特色休閑民宿。
《若干措施》明確,要推動“高效受理,集成服務”制度改革,建立一站式民宿聯合備案和檢查工作機制,放寬民宿市場準入,并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對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標準被評定為甲級、乙級、丙級的旅游民宿,一次性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民宿集群片區內的旅游標識系統、智慧旅游系統、主題元素(IP形象)系統等基礎設施建設,予以一次性投資總金額70%的補助,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每年安排不少于200萬元資金,用于支持縣區級文體旅部門、民宿行業整合民宿和周邊鄉村文旅資源,開展民宿主題創意營銷宣傳。
《若干措施》提出,要引導民宿經營者加強對傳統藝術、傳統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風情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和傳承,打造富有文化創意和景觀美學的“福派民宿”品牌。(記者 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