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車窗拋物等不文明行為要不要寫入法規?有福州特色的敬老“拗九節”和“讀書月”活動等文明行為要不要寫入法規?市人大常委會會議28日下午分組審議了《福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委員們認為這項立法工作對于推動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非常有必要。
記者注意到,該法規草案有40多條,內容涉及文明行為的定義、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原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組織領導、文明行為基本規范、鼓勵與促進的文明行為、文明行為促進的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
據了解,雖然不少城市都已就如何促進文明行為進行了立法,但我市這部法規草案還是有不少福州特色。比如福州僅有的孝老愛親節日“拗九節”就被寫入了草案。草案提到,市、縣(市)區政府應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傳承和保護閩都文化、“拗九節”文化等優秀民族民間文化,豐富群眾文化生活。
“讀書月”活動也被寫入了鼓勵與促進的文明行為。草案提出,鼓勵和支持全民閱讀,提高公民文明素質,政府應加強全民閱讀設施以及數字化閱讀平臺建設,鼓勵書院等社會組織開展閱讀推廣活動。
近期市民非常關注的內河保護也被寫入法規中。草案在文明行為基本規范這章中提到,公民應自覺遵守一系列文明行為規范,其中就包括不得違反規定在河道放流、向河道排污等。在鼓勵與促進這章中提到,鼓勵在城市內河周邊建立志愿服務驛站(隊)開展內河保護宣傳和文明勸導志愿服務。(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