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半天就能送達的同城快遞,快遞公司送了一周才到,導致我的顧客拒收。”福州楊女士前日致電海都報熱線95060反映,由于雙方就賠償問題沒能達成一致,她的貨品在快遞公司“呆”了一個多月。快遞公司稱,將退回快遞,并給予賠償。
楊女士說,1個月前,她花了30多元快遞費,委托福建遠成快遞將一批貨值1900多元的保健品寄到市區,可是原本半天就能到的貨品,一周后才送達顧客手上,導致顧客拒收。
楊女士說,快遞公司遲遲沒給她退貨,她只好給遠成快遞客服打電話,可客服卻說處理要三四天時間,其間她遭遇了各種“踢皮球”。
楊女士說,她銷售的產品是含有酵素的果凍狀保健品,保存溫度超過40℃會變質,加之由于快遞原因,導致她客戶流失,因此向快遞公司索賠,“快遞公司必須保證產品沒有變質,并賠償相關損失,可快遞公司說,在我不要產品的情況下,只肯賠償3倍的快遞費,即100元左右。”但因雙方就賠償金額沒能達成一致,目前她的貨品在快遞公司“呆”了一個月。
根據楊女士提供的訂單號,記者登錄遠成快遞訂單查詢,并沒有查詢到相關信息。
對此,福建遠成快遞相關負責人黃先生說,楊女士的同城快遞并沒有走一周,而是走了三四天送達顧客手上,顧客拒收。“退貨并非我不給楊女士送。”黃先生說,他將和同事一起去給楊女士退快遞,并根據相關規定給予楊女士賠償。(記者 朱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