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的決定。
備案審查是中國特色的憲法監督制度,對規范性文件開展備案審查是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重要職權。修改后的條例充實審查重點,完善審查方式,強化監督糾錯,對提升我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質效、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具有重要意義。
修改后的條例增加了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內容,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備案審查制度提出意見、表達訴求、參與監督的權利;增加公開年度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和省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建設管理的內容,推動備案審查工作顯性化、規范化和信息化。
條例總結備案審查工作實踐經驗,充實了備案審查的重點內容,在原有以審查合法性為重點的基礎上,增加了審查所采取措施與其目的是否符合比例、是否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等審查內容。條例還完善了主動審查、專項審查和聯合審查等多種審查方式,并明確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常態化清理工作機制。(記者 鄭昭 朱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