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藝人陳喬恩上月4日凌晨酒后開車外出買宵夜,被攔檢酒測值0.67毫克,遭移送法辦,由于她坦承酒駕且沒前科,檢察官今依公共危險罪將她緩起訴2年,條件是要服60小時義務勞務,1年半要履行完畢。
據悉,檢方日前再度傳喚陳喬恩出庭時,她態度良好,坦承自己在家中喝了一罐德國黑啤酒后,因為肚子餓,才會開車去買消夜,不料就被警方攔下。由于陳喬恩沒有前科,也坦承犯案,檢方考量后給予陳喬恩緩起訴,陳還主動要求緩起訴期間至少要2年,也愿意服60小時的義務勞務,幫檢警拍攝微電影、出席公益活動等,檢方因此今給予陳喬恩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