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只要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3%就屬酒駕,違規(guī)可處1萬5至9萬元罰款(人民幣約3300-20000元),事后得參加道路安全講習課程。
4日中午,陳喬恩通過個人微博回應表示:我對于此次錯誤行為極有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誠摯道歉。我昨天晚上在家中泡澡喝了酒,之后駕車去家附近買宵夜吃。在半路遇到警察叫停之后,停車檢查。
陳喬恩還表示說:“我一定吸取這次事件的教訓,日后絕對不會再違反交通規(guī)則。這是對自己的不負責,更是對他人的不負責,對于我做的不好示范,感到非常抱歉!也讓大家擔心了,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