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當前,一些不法商販收購過期藥品,并把過期藥“翻新加工”,然后再將這些藥推向市場,售賣到其他地區或者偏遠的農村,這不僅危害百姓身體健康,還會擾亂藥品市場秩序。
“過了有效期的藥品,3折或5折回收……”在一些城市大醫院附近的小街上,可以看到不少“收藥”的小攤子或小廣告。一位回收過期藥的藥販子說,“過期藥一般賣到農村或者小診所,像有些散裝的藥片,又沒寫過期時間。散裝藥片一般回收就幾毛錢一片,重新包裝后能賣幾塊錢一片,很好賣!”
“附近社區不少人都拿過來賣,跟賣舊報紙一樣,沒什么不同,還能賺點小錢。”這位藥販子坦然地說。
2017年,北京市門頭溝區就查處了一起倒賣“回收藥”案件。嫌疑人李某在不到半年時間里,非法收購、轉售藥品涉案金額高達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