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河北唐山“教科書式耍賴”一事,12月22日有了最新進展。當天上午,受害者家屬趙勇告訴媒體,經與警方核實,黃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唐山警方于12月9日對黃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經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檢察院批準,執行逮捕。事發兩年多后,河北唐山“教科書式老賴”事件,從一場民事糾紛,轉化為一件刑事案件。
2015年10月6日,唐山男子趙勇的父親趙香斌遭遇車禍,法院判決肇事司機黃淑芬賠償85萬余元。直到2017年12月1日趙香斌去世,兩年多里黃淑芬始終拒絕賠付。按照趙勇的說法,車禍事故后,其父“五次轉院,四次開顱手術”,成為植物人,家里欠下巨額債務。趙勇放棄工作,照顧父親起居。為籌集醫療費用,他曾發起“賣畫救父”,通過網絡籌得21萬余元。去年下半年,趙勇將家中房子賣掉,用于治療費用。趙勇將自身經歷發到網上,引發關注。
趙勇:這個事就不交流了是嗎?
黃淑芬:你想怎么著怎么著吧!
趙勇:拿錢啊!
黃淑芬:你自己找去。
趙勇:不用找,這個房子、車。
黃淑芬:你開走,你在這說這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還貸款。
趙勇提供的一段視頻顯示,黃淑芬不僅拒絕賠償,還表示“判幾年也中,咋地都中,反正我判幾年,最起碼這點錢我不用還了。”兩年間,黃淑芬家購置了新車,買了首飾,但始終拒絕執行法院判決。
黃淑芬:你說什么老賴。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著么。
趙勇:你這提車的時候五萬,突然就拿出五萬。我爸快沒命的時候,一個多月你就出一千塊錢。
12月1日,趙香斌因搶救無效去世。當天,趙勇公布的法醫病理鑒定書顯示,趙香斌系因交通傷致特重型顱腦損傷后長期處于植物生存狀態,并發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隨后,肇事者黃淑芬一方請律師提交鑒定異議書,要求唐山市檢察院法醫再次鑒定。
趙勇的代理律師岳屾山告訴媒體,按照刑法及相關規定,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致人死亡的,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在該案中,黃淑芬違反了交通法規造成交通事故,經認定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當時黃淑芬沒有被追究刑責,是因為那時被害人沒有死亡還不構成犯罪,但現在被害人死亡了,且經過鑒定,死亡與交通事故的傷害有因果關系,黃淑芬的行為就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
岳屾山表示,雖然黃淑芬被批準逮捕,但之前法院判決她對趙家的賠償不會受到影響,“這是已經生效的民事判決,黃淑芬依然要履行判決內容,不會因為她承擔了刑事責任而免除了她的民事賠償義務。”
“執行難”是一個讓司法機關和債權人長期頭痛的問題。2016年3月,最高法提出“向執行難全面宣戰”,并要求“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如今,“教科書式耍賴”者被依法追究刑責,彰顯了司法攻堅的決心,也有利于警示和震懾類似群體。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曾表示,“要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要加強執行信息化建設、規范執行行為等。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原標題:"教科書式耍賴"涉事者被捕 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