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一個長三角周邊二日游產品,用車費、過路費、油費等需要2000元,導游和司機的人工成本需要1000元,餐費補貼和住宿補貼需要800元,再加上酒店、景區門票等可能人均費用應該在1000元左右。然而為爭奪客源所引發的低價戰,往往會給游客報價僅500元左右,其他的費用或由在線旅游商補貼,或由導游自己“買團”進行——導游要接團,就自己先掏錢買下旅游團,相當于抓住客源,然后再使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策略,以強制購物將此前的補貼成本從游客身上賺回來,于是就會出現本文開頭的一幕。
導游與購物店聯手的方式方法層出不窮。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實地和輾轉采訪了解到,購物分成有幾種模式,部分導游采取的是直接將客人拉到購物店進行消費,然后根據客人消費情況來分成。另外有一種“劇情式表演型”購物,記者曾在現場看到,導游將客人帶到商店的一間會議室,接著會出現一個自稱“老板”的人,告訴大家自己剛生了雙胞胎兒子,然后開始動之以情,與游客拉家常,接著引出玉石的話題,以看似自然的方式讓大家購買,其間還會有“秘書”出現,讓“老板”出去接電話,以體現業務很繁忙。實際上,該商店內有很多裝修一模一樣的會議室,以及穿著打扮都一樣的“老板”和“秘書”,他們都有劇本,所有勸說游客購物的臺詞都一樣。最后一關則是在演完“小劇場戲碼”后,將客人帶到玉石購買處,總會有些許客人進行購買。
至于利益分成,則會根據商品品類的不同來劃分,如果是客單價比較低的食品類商店,則按照“人頭費”計算,即無論客人消費額度是多少,只按照進店客人的數量來返利給導游,比如一個客人5元,如果一個團隊40人則返給導游200元。假如是客單價比較高的商品,比如玉石,則按照游客發生的實際消費額度來抽成,假設一個40人的團隊一共購買了2000元,則按照一定比例類似10%~20%即200~400元來返利給導游。當然,司機也需從中分一杯羹。
所以,有時候會看到當游客消費力不足甚至不愿意購物時,導游會謾罵、司機會罷工等,因為對于這些業者而言,貼錢的低價團若缺乏購物返利,他們不僅相當于白干活,甚至還是虧本生意。
另一個“人”的因素當然就是游客。
“當太多人指責導游的同時,我們也要客觀地說,游客也應該理性。明知道包含了交通和食宿的團費比來回機票還便宜,還要去參加低價團,將價格作為唯一的衡量標準,這本身也有問題。游客需知道,你報了低價團,就可能之后會有額外付出,畢竟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而且價格也不應該作為最重要的衡量標準,旅游需要的是體驗,什么都要最低價,搞到旅游業者難以負荷成本,那么自然不會有好的旅游體驗。”瞿佳直言。
拿什么拯救?
既然知道了癥結所在,那么是否可以從根本上改變呢?
“我們當然看到了問題,所以對我們而言,現在隨著消費升級,價格不應該成為唯一的衡量標準,要從根本上改變,拿出好的產品,不要千篇一律,而是走個性化、差異化的路線,吸引更多自由行游客和特色團隊游,并不以低價吸引游客。讓消費者改變單純比價的觀念,來比較產品和性價比。”驢媽媽創始人洪清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