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報道了湖北恩施州宣恩縣原副檢察長張德志與情人長期保持婚外情關系一事。7月3日下午,恩施州檢察院工作人員通報稱,調查組根據調查結果,已對當事人張德志的通奸錯誤做出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的處理決定。
黃女士稱,側躺在她身邊的男子就是張德志。
舉報人黃女士此前曾爆料稱,其與張德志于2011年相識,爾后二人保持婚外情關系,在外租房同居,并前后三次為張墮胎。而張德志在墮胎后曾分兩次給了她15萬元抵償,并留下一張10萬元欠條,但爾后拒絕為其墮胎留下的身體隱疾負責。
記者曾就此事與張德志取得聯系,張在電話中表示對該問題不愿多提,聲稱“沒有這回事,照片可以拼接”。
下一頁:情婦舉報為其三次墮胎 被免職為普通科員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