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向寧波市反饋巡視情況。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14年10月20日至12月19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寧波市進行了巡視。
反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寧波市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態度堅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28條辦法”和“六項禁令”,黨內議事和決策機制健全,領導班子團結協作、求真務實,具有較強的凝聚力、戰斗力。但巡視中干部群眾也反映了一些問題,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一些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土地出讓和工程招投標,腐敗問題隱患較大;一些領導干部家屬子女“以權經商”、“以權吸儲”,存在利益輸送現象;國有企業資產管理不夠規范,存在廉政風險;一些農村基層黨員干部侵害群眾利益和腐敗現象并存,影響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28條辦法”、“六項禁令”和作風建設方面,一些黨員干部缺乏開拓創新精神,責任擔當意識不強;一些干部精神狀態不佳,作風懈怠;“四風”問題趨向隱蔽化,頂風違紀行為仍時有發生。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履行主體責任存在層層遞減現象;落實監督責任不夠有力;一些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對黨員干部監管不力。在執行組織紀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一些領導干部沒有如實申報個人重大財產情況;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不夠嚴格;機構設置和領導職數配備不夠嚴肅;事業編制人員錄用、干部身份轉換和干部酬薪不規范等問題仍然存在。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問題的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對此,省委第二巡視組提出了意見建議,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要面向基層固本強基,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要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格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記者 方力 通訊員 顏新文 汪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