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紀委通過官方網站三湘風紀網發布消息,對8起紀檢監察干部違紀案件發出通報,分別是:
省紀委派駐省商務廳原正處級紀檢員、省監察廳派駐省商務廳監察室原副主任楊文林違紀案
2014年1月23日晚,楊文林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認定為醉駕,并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其刑事拘留。因其犯罪情節輕微,檢察機關決定對楊文林不起訴。楊文林作為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干部,沒有嚴格要求自己,醉酒駕車,其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情節嚴重,違反了相關黨紀政紀規定,省紀委決定,撤銷楊文林省紀委派駐省商務廳正處級紀檢員和省監察廳派駐省商務廳監察室副主任職務,按副處級重新確定職級待遇。
張家界市武陵源區紀委原常委覃瑋違紀案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覃瑋在參與案件調查中,違反辦案紀律,單獨與證人談話,向證人透露有關案情,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張家界市紀委決定,給予覃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武陵源區紀委常委職務,調離區紀委。
道縣林業局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陳林立貪污、受賄案
2011年至2013年,陳林立利用職務之便,與他人共同貪污公款,其中陳林立實得1.35萬元;與他人共同受賄,其中陳林立實得2萬元,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道縣紀委決定并報縣委批準,給予陳林立開除黨籍處分,按科員重新確定職級待遇。
寧遠縣國稅局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黃小青違紀案
黃小青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奸,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寧遠縣紀委決定,給予黃小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4年1月11日,永州市國稅局黨組決定免去黃小青寧遠縣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職務。
安鄉縣教育局原副局長、紀委書記萬超華違紀案
2014年9月9日,萬超華為兒子操辦婚禮。雖然萬超華事前已向縣紀委報告,但在縣紀委、縣教育局分別對其進行了警示談話,要求其嚴格執行省紀委《關于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的情況下,依然違反規定,超標準宴請,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安鄉縣紀委決定并報縣委、縣政府批準,給予萬超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教育局副局長、紀委書記職務。
永順縣毛壩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丁文建違紀案
2014年1月19日,丁文建為慶祝小孩出生,在縣城一家餐館宴請前來祝賀的親戚朋友。在赴宴人員中有屬于自己管理服務對象參加,并收取紅包禮金,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永順縣紀委決定,給予丁文建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予以收繳。
臨湘市桃林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仕軍違紀案
2013年、2014年,在市紀委對桃林鎮兩名違紀人員分別作出建議免職和決定免職后,該鎮黨委仍安排兩人在各自單位履行職責,讓犯有嚴重違紀錯誤的黨員參加村里換屆選舉。李仕軍作為桃林鎮紀委書記參與了決策,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臨湘市紀委決定,給予李仕軍黨內警告處分。
岳陽市君山區監察局副局長鄒羽違紀案
2014年7月27日,鄒羽在對舉報2014年君山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舞弊行為的調查工作中,對自己要求不嚴,在工作日中餐飲酒,并在區紀委辦公室大聲喧嘩,影響工作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君山區監察局決定,給予鄒羽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