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6年綜改成果
在今年年初成都市出臺的《2013-2017年全市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工作方案》中,已經將改革重點劃定在“城鄉規劃統籌、城鄉產業統籌、城鄉基礎設施統籌、城鄉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統籌”方面。
9月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孔涇源帶隊在成都調研時,亦對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以及城鄉生產要素平等交換等方面進行重點考察。
有分析人士表示,成都歷經6年的統籌城鄉綜合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果,其中部分經驗或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中有所體現。
成都市統籌委社會處處長劉禮對本報記者表示,成都已委托清華大學社會學系課題組,抽選全市100個村,3000家農戶進行問卷調查,調查內容是成都市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改革的經驗和成效,目的是對成都的改革政策設計、推進的措施進行客觀評估,“我們將根據評估結果,結合三中全會的具體精神和要求,提出打造升級版的內容”。
劉禮認為,改革要遵守法律法規,成都只是在國家鼓勵和需要探索的方面進行積極的探索,如在集體建設用地的自主開發利用方面,將探索如何讓農民獲得應有權益,以及建立完善的程序和辦法,促進農地產權抵押融資,而如小產權房及宅基地流轉等問題,未來成都不會隨意去進行突破。
制定改革“升級版”
記者獲知,盡管統籌城鄉綜合改革“升級版”尚在制定過程中,但“村級融資建設項目”這一措施,已經確定將會吸納到“升級版”之中。
9月29日,成都市宣布將“推進村級融資建設項目”,其目的是通過創新融資模式,解決村級基礎設施建設“錢從哪里來”的問題,即以成都市級平臺公司作為資金統借統還載體,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帶動金融機構參與村級基礎設施建設。
而上述措施是在成都市將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的基礎上產生的。從2009年開始,成都市、縣兩級財政安排每個村不低于20萬元的專項資金。2013年,這筆專項資金的最低標準已經達到40萬元/村。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出臺的《統籌城鄉改革發展2013~2017年規劃》,到2017年,這筆專項資金將達到60萬元/村(社區).
但成都市發現,盡管村一級行政單元有了經費,在需要進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時,往往因為沒有抵押物,導致融資貸款難,建設項目難以如期推進。
對此情況,成都市創新了村一級融資模式,具體做法就是,由政府協調成都市小城投公司作為籌資和項目監管平臺,“統借統還”,而有融資意愿的村向小城投公司最高貸到180萬元用于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期內,村只需按本金的2%支付年利,其余貸款利息由成都市和其所屬區(市)縣財政按比例承擔。
劉禮對本報記者表示,除村級融資建設項目,“升級版”還包括進一步延伸鄉鎮重大公共建設項目的民主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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